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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杭州市水产养殖病害测报情况及分析
类别:ms1  作者:章秋虎     来源:杭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    发布时间: 2004-01-07

    为了进一步掌握水产养殖病害发生、流行情况,探索病害发生原因和规律,正确引导水产养殖单位做好病害防治工作,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,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地发展,我市在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的统一部署和组织下,于今年5月份开始对全市的水产养殖病害进行了测报,到10月份为止已开展了6期,顺利地完成了杭州市的病害测报工作任务。现将我市病害发生基本情况及分析如下。
    一、全市水产养殖病害发生的基本情况
    根据省站的要求我市今年重点测报了4个养殖品种,即草鱼、罗氏沼虾、河蟹、甲鱼,测报区选定在余杭、西湖、萧山、富阳、桐庐、江干等6个县(市)区。每个品种选定二个测报点,全市选定了6个测报区和8个测报点。根据6个测报区每月的测报情况,常规鱼中的草鱼主要病害有:细菌性出血病、肠炎病、赤皮病、烂鳃病。其中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的是肠炎病和出血病,平均发病率分别达到8.15%和7.95%,平均死亡率分别达到3.85%和1.25%,并且流行时间长;罗氏沼虾主要病害为白体病、黑斑病和病因不明病。其中危害最大的是白体病,其流行季节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达到10.23%和15.5%,死亡率最高时竞达到31%;河蟹主要病害有抖抖病、黑鳃综合症、固着类纤毛虫和病因不明病。根据河蟹测报区上报的情况,这四种病的发病率普遍较高,分别达到10.24%、20.5%、43%、15.2%,死亡率分别为1.01%、0.5%、1.58%、1.35%,虽然死亡率不是很高,但严重影响了河蟹的正常生长和产品的质量;甲鱼发现的主要病害有以下几种:鳃腺炎病、腐皮病、穿孔病、失血性肠炎和病因不明病。其发病率分别为4.63%、5.12%、4.63%、7.78%、5.50%,而流行时间较长的病是腐皮病,连续发病3个多月。死亡率并不高,各种病害的平均死亡率只有0.033%,损失较小。
    二、分析与建议
    从总体情况而言,2002年我市水产养殖病害发生面占养殖总面积的12.56%,平均死亡率为2.58%。水产病害发生情况和危害程度与往年相比有所好转,这跟全市养殖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、病害防范意识的逐步增强和健康养殖模式的大力推广分不开的。通过全市重点水产品的病害测报工作,对于提高水产养殖病害测报重要性的认识,及时掌握水产病害基本情况,摸清病害发生原因和流行规律,引导有关科研和生产单位积极采取相应的防病治病措施,控制病情蔓延,减少病害损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但纵观全市的病害发生现状,形势也不容乐观。根据各测报区的病害监测情况,今年我市的水产养殖病害出现以下一些特点:
    (一)常规鱼病害流行时间长,出现的频率高,危害程度大。如监测的主要常规鱼品种草鱼几乎在每个月都发生肠炎病、出血病和烂鳃病等病害,尤其是肠炎病和出血病发病率高的时侯达到18%左右,死亡率达到11%左右,给养殖生产带来了严重的损失。
    (二)病害种类增多,新的病害时而出现。我们所测报的四个品种发生的病害均在4种以上,每个品种都出现了病因不明的病害。如我市推广养殖的罗氏沼虾,往年发生的病害很少,今年由于某些虾农病害预防意识淡薄,苗种引进时没有检疫,从外地购进了带有“白体病”病菌的罗氏沼虾苗,以致罗氏沼虾养殖初期就发生了严重的白体病。个别养殖场白体病发病率达到18.4%,死亡率高达31%,给养殖生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。还有部分养蟹场出现了新的蟹病,症状不明显,难以确诊病原,但危害大,发病率竞达到了15.2%,死亡率也达到1.35%。类似这种病害在其它品种也多不同程度地发生,造成了相应的危害。
    (三)耐药病害增多,防治难度加大。从常规的细菌性烂鳃病、肠炎病到赤皮病,从车轮虫病、指环虫病到锚头鳋病,同样的病害发现用药量增加、用药时间延长、用药品种不断更换,还是治不好。这样耐药病害广泛流行,不仅加大了水产病害的治疗难度,而且还造成了药物残留和水体环境的污染。
    (四)发病程度与养殖模式、养殖方式有关。根据测报区各测报点的监测情况,常规鱼采用混养的池塘发病率低于专养池塘;甲鱼外塘养殖的发病率明显低于温室养殖的;采用生态或半生态养殖的发病情况好于以投喂饲料为主的养殖池塘。另外,水质清瘦、透明度高的发病程度要低于水质肥沃的池塘。
    随着我市水产养殖业的迅猛发展,集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。尤其是加入WTO后,国际、国内各地区间水产品交换的日益频繁,水生动物疾病的暴发和发病的程度将相应增加。如不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治措施,水产养殖病害的种类可能会增加,病害流行面积可能还会扩大,危害程度也将加大。为了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地发展,特提出如下建议,供大家参考。
   (一 )养殖单位要严格把好苗种质量关。水产苗种的进出必须实施检疫,力争不从疫区进苗,不进带病苗,阻断病原传播途径。
    (二)病害防治要坚持“以防为主、防治结合”的原则。树立健康养殖理念,着重在改善养殖环境和增强抗病力上下功夫。生产单位平时要加强饲养管理,控制好水质,投喂优质饲料。防病时要对症下药,科学、合理地选择和施用渔药。
    (三)进一步加强病害检测和预报工作,为早防早治提供科学依据。尤其对一些原因不明的疾病,应引起高度重视。一旦发现这种疾病,要及时通报,将其作为研究的重点和攻关的方向,以便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
    (四)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,不断提高测报人员的法规意识和业务素质。保证病害测报质量,进一步提高诊断疾病的准确性。
    (五)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的质量安全管理。防治鱼病时必须按照无公害生产标准,推广使用高效、低残留和毒副作用的渔药,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,并严格实施水产品售前休药期制度,以确保养殖产品的质量卫生
    (六)坚持“以防为主,健康养殖”的理念,大力推广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模式,生产无公害绿色水产品。(2002-11-28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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